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一阶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浙财大教通〔2021〕13号
各位老师、学生各班:
我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形成性评价,主要是收集学生对教师上半学期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便于教师根据学生反馈的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课堂教学工作。为做好本学期第一阶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际开设的课程。对于部分集中开课的课程,由教师在开课过程中自主收集相关信息。
二、评价方式和要求
参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网站“选课入口”或通过信息门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价-过程评价”菜单中完成全部课程的评价,要求每位学生对任课教师本学期以来课堂教学上的总体满意度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并在意见栏填写意见及建议。
三、评价时间
2021年4月13日8:00至4月23日16:00。
四、评价地点
能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的电子设备均可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反馈
请各教学班任课老师于评价活动结束后,在教务系统“教学评价-过程客观评价查询”和“教学评价-过程主观评价查询”中查看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
六、其他事项
(一)鼓励全校学生参与本阶段对任课教师的网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二)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教务处联系,86738581,欧老师。
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