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激发一线教师的教育教学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教师热爱教学、潜心教学,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学校设立“教学新秀奖”和“教学优秀奖”。根据《yl23455永利教学新秀奖、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教学新秀奖”、“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新秀奖”和“教学优秀奖”评选遵循“注重师风师德、突出教学业绩、激励教学优秀”的原则。“教学新秀奖”主要评选奖励 40 周岁以下的课堂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的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主要评选奖励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教书育人成果丰硕的一线教师。评选面向学校在编专任教师,评选“教学新秀奖”不超过 8 人,“教学优秀奖”不超过5 人。校领导不参评;中层干部获奖比例不超过 20%。
二、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基本条件
“教学新秀奖”和“教学优秀奖”参评教师应同时满足以下各项基本条件。
1.在编专任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德树人,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尊重和信赖。
2.扎根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近三学年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且每学年给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不少于 128 个课时。
3.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教学工作中勤学善思、不断求索、主动改进、追求卓越,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4.关心关爱学生,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深度参与学生的专业学习、学术研究、职业规划、心理辅导,积极指导学生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等活动。
(二)分项条件
“教学新秀奖”参评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须在 40 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入校满三年。已获教学新秀奖的不再参评。
2.近三学年有两次教学业绩考核为良好及以上;有两学年的学评教排名在所在学院(部)前 50%。
3.积极投入教学建设与改革,探索“金课”建设,实施课程教学改革,注重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入校以来获得以下教学成果总数 3 项及以上:
(1)获得校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
(2)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3)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在前三位;
(4)主持校级教学项目;
(5)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学科竞赛(含创新创业类竞赛)二等奖;
所获成果高于上述成果级别的,高一级每 1 项可抵相应成果 2 项。
“教学优秀奖”参评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限,入校满五年。已获得校教学突出贡献奖及提名奖、校教学优秀奖的不再参评。
2.近五学年教学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和三次良好,至少有三学年的学评教平均成绩位于所在学院(部)的前50%。
3.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治学严谨,积极投入教学建设与改革,主动开展“金专”、“金课”建设,注重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在教学建设和改革、教学研究和指导学生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备受广大学生喜爱,得到同行普遍认可。近五年获得以下教学成果总数 3 项及以上:
(1)获得校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
(2)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3)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在前三位;
(4)主持省级教学项目;
(5)获得省级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
(6)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学科竞赛(含创新创业类竞赛)一等奖、省级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省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7)发表高水平(二级 A)教研教改论文,出版教育教学改革专著。
所获成果高于上述成果级别的,高一级每 1 项可抵相应成果 2 项。
(三)奖励标准
学校向“教学新秀奖”和“教学优秀奖”获得者颁发奖金,教学新秀奖为 2 万/人,教学优秀奖为 3 万/人。
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过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荐、学院(部)推荐和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学院(部)推荐环节中,各学院(部)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对教师个人自荐材料按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通过一定的遴选方式,择优推荐校级评选。各学院(部)可推荐教学新秀奖候选教师 2 位、教学优秀奖候选教师1 位,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三)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学院(部)提交的参评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如发现与申报条件不符者,取消参评资格,并面向全校公示审核通过的参评教师名单。
(四)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公布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以 5%的分值计入总评成绩。
(五)各学院(部)推荐参评的老师,任课课程由校内评审专家随堂听课评分。评分结果以 25%计入总评成绩。
(六)学校召开校外专家现场评审会。专家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听取候选人说课和个人汇报,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以 40%的分值计入总评成绩。
(七)在前期评选的基础上,学校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以 30%的分值计入总评成绩。
(八)根据总评成绩排名确定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0月23日前将推荐表报送教学办,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材料同步发送到邮箱:penglanxiang@zufe.edu.cn。
联系人:彭兰香,电话:87557096。
附件:1.yl23455永利教学新秀奖、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2.yl23455永利教学新秀奖推荐表
3.yl23455永利教学优秀奖推荐表
校教学新秀奖、教学优秀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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