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yl23455永利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试行)》(浙财大〔2017〕19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认定,现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7日—1月21日。如有疑议,请在此期间将意见反馈给行政楼123西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87557073。
经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在下学期的第一周可进行学分转换,由学生填写《yl23455永利创新创业学分转换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核并计入成绩。
教务处
2019年1月17日
附件【18-19-1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名单公示.xlsx】
附件【附件3 yl23455永利创新创业学分转换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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