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正泰集团商议,2007-2008学年中汇、正泰奖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中汇奖学金:浙江财经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中科研能力优秀、科研成果突出者。
2.正泰奖学金:浙江财经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者。
二、评定比例及奖励金额:
中汇、正泰奖学金每学年均评选4人,其中中汇奖学金每人奖励2500元,正泰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二级学院 |
名额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中汇奖学金1名 |
yl23455永利 |
中汇奖学金1名 |
金融学院 |
中汇奖学金1名 |
工商管理学院 |
正泰奖学金1名 |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
中汇奖学金1名 |
法学院 |
正泰奖学金1名 |
人文学院 |
正泰奖学金1名 |
外国语学院 |
正泰奖学金1名 |
三、评定条件
中汇、正泰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本学年三等(含)以上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同时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
1.中汇奖学金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具备严谨求实的学习和科研作风,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竞争意识、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正泰奖学金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四、评选步骤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填写相关评审表(详见附件)和奖学金申请书(申请书中需写明个人简历、主要业绩,以供设奖单位审阅),交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评审确定获奖者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2009年1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研工部。研工部汇总全校评选名单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正泰集团审定,如无异议,则正式公布名单,并对获奖者进行奖励。
研究生工作部
20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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