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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考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浙财院教通[2006]91号

各二级学院(部)、学生各班: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考试定于校历第10周(11月6日-11月10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9周至第11周(10月30日-11月1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的必修课程原则上都要求进行课堂期中考试,选修课程期中考核的方式由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自行决定。

2、本学期课程期中考试原则上在校历第10周进行,课程期中考试采用不停课随堂进行的方式。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学院考场规则》,如有违纪,按《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3、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重点:

①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的总体质量情况,对少数教师的重点帮教情况,同时包括任课教师教案、多媒体课件质量、教学日志记载、教师调课补课情况、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听课情况等;

②期中考试情况检查:包括考试纪律、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

③实验课程教学检查:包括平时的实验记录、实验报告批改、实验项目执行情况、实验课调课与上课时间的规范情况等。

4、要求各二级学院(部)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和组织专项检查等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深入检查,摸清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全面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以提高下半学期的教学质量。请各二级学院(部)在11月25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格式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办公室。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200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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