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根据《关于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省直公发[2013]11号)的通知,经学校讨论决定,学校对全体教职工2013年的公积金缴存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切实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经学校讨论决定,对教职工2013年公积金平均缴存额度进行了调整,人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由于相比2012年公积金缴存计算项目有所调整,因此个体增幅略有差异。

2.2013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标准以2012年12月工资为准,2013年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即单位和个人各缴存12%。如:根据计算办法,个人月缴存额为1000元的话,单位同时缴存1000元到职工公积金账户,账户里每月缴存额为2000元。

3.公积金调整后缴存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4.今年公积金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新的缴存标准从10月份开始从个人工资中扣缴,由于执行时间从今年1月1日开始,因此,需要补扣1-9月个人缴存的差额部分,补扣金额为月调整差额*9。经相关部门商量,大部分老师的补缴金额在10月份工资中进行补扣,涉及到补缴数目较大的部分老师的补缴金额分别在10、11两个月工资中进行补扣。

由于公积金缴存额的提高,每个月实际发放到教职工卡里的工资金额会略有下降,但因为公积金的缴存额是免税的,而且对于每个职工来说,个人实际所得是增长的,只不过增长的部分暂时缴存在公积金账号里,如符合支取条件可进行支取,因此希望广大教职工知晓相关政策并给予理解。谢谢!

各位教职工如有疑问请联系:

关于缴存基数和标准问题,请咨询人事处:87557037(吴娇娇)

关于差额补扣方面问题,请咨询财务处87557082(钱肖凌)、资产处87557076(吴敏)

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2013年国外原版图书及教材展览

下一条: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作风建设意见建议的通知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