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课题结题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07-02-28 09:41编辑: 浏览次数:次
现将科研处关于课题结题的通知转发。请有课题结题的教师按照要求办理结题手续,并于每月19日将完整的结题材料交到郑永处.
为了规范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科研管理效率,使科研工作更加有序进行,从本学期开始科研处将在每月的下旬集中受理结题。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各级各类课题的管理办法,按时高质量的进行课题研究,并按要求将结题材料送交所在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对结题项目进行审核,科研秘书将结题材料汇总后于每月的20号交科研处办理结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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