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7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8个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和6个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学院 |
负责人 |
建设类型 |
1 |
财政学 |
财税学院 |
钟晓敏 |
省优势 |
2 |
税收学 |
财税学院 |
沈玉平 |
省优势 |
3 |
会计学 |
yl23455永利 |
于永生 |
省优势 |
4 |
财务管理 |
yl23455永利 |
李连华 |
省优势 |
5 |
金融学 |
金融学院 |
陈荣达 |
省优势 |
6 |
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卢新波 |
省优势 |
7 |
法学 |
法学院 |
李占荣 |
省优势 |
8 |
经济统计学 |
数科学院 |
李金昌 |
省优势 |
9 |
审计学 |
yl23455永利 |
邓 川 |
省特色 |
10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 |
郭剑鸣 |
省特色 |
11 |
金融工程 |
金融学院 |
钟立新 |
省特色 |
12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学院 |
董进才 |
省特色 |
13 |
信息管理与 信息系统 |
信息工程学院 |
张文宇 |
省特色 |
1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院 |
吴 宏 |
省特色 |
二、评估程序
中期评估工作分为学院自查和学校自评两个阶段。学院自查,在《关于开展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19〕38 号)工作基础上,各立项专业对照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4),重点围绕改善专业基础条件、加强专业师资队伍、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创新专业办学模式和强化专业社会服务等五方面建设任务进行对照检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提出整改计划,并分专业填写《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附件2)和《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以下简称《状态数据表》,附件3)。学校自评已于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推荐中开展,不再另行组织,结果以当时自评为准。
三、报送材料与时间要求
请专业负责人于2019年11月7日前将《评估报告》和《状态数据表》纸质版一式3份送教学办,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1424254625@qq.com。
联系人:彭兰香,李融姐;联系电话:87557096,86735869。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3.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
4.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yl23455永利教务处
2019年9月24日
附件【附件2: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报告.docx】
附件【附件3: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docx】
附件【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4: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