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教务处现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进行核对及退休、外聘、东方人员课时费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本学期课堂教学时间为16周。

2.本学期“退休、外聘人员课时费”采取20194-20195月预发,20196月结算方式,“东方人员课时费”采取6月一次性发放方式,由教师所在部门报财务处发放。

3.学院(部)请于610日前将《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预发汇总单》报教务处。


附件《2018-2019-2各学院(部)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结算汇总单》



  • 附件【2018-2019-2各学院(部)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结算汇总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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